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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北区纪委监委重拳整治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

发布时间:2023-03-02 来源:白城市纪委监委网站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化作风建设的有关部署,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转作风、提效率、树形象,洮北区纪委监委按照省、市纪委安排,从2022年12月末至2023年3月末,利用3个月时间对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之后转入常态化治理。

一、明确要求、细化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将“学习教育、自查自纠、查处整改”以交叉推进方式贯穿整治全过程。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统筹推进,进一步明确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四项具体要求。委机关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各自联系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一把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通过专题学习、召开会议等方式传达学习文件要求,并逐级开展谈话提醒,强化压力传导,同时,指导各部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时效。

二、对照梳理、严格把关,开展自纠自查

由党风室协调案管室、信访室对2020年以来受理的涉酒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大起底”,对照自查是否存在对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不查处、不立案、处理不当等问题。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格审核把关,监督推动全区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对照整治内容逐项梳理分析,对2020年以来涉酒违纪违法问题开展自纠自查,如实填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百日专项整治自纠自查发现问题情况表》,对弄虚作假、欺瞒组织等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处理。截至目前,全区各部门单位均已完成自纠自查工作。

三、深挖细查、严肃执纪,形成强大震慑

区纪委监委严格执纪问责,依规依纪依法办案,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问题线索,实事求是,限时办结,对查明违规吃喝、酒驾醉驾背后存在共同吃喝的其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并进行深入调查,深挖彻查酒驾醉驾背后的“四风”以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同时,强化与公、检、法等部门的统筹协调联动,持续保持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截至目前,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过程中共发现涉酒违纪违法问题21件28人,其中,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6人,目前正在办理的问题线索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