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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有力度 整改有速度

发布时间:2021-06-10 来源:白城市纪委监委网站

叮铃铃,叮铃铃……,一阵响亮的手机铃声打破了县委第四巡察组驻民政局办公室内的宁静,所有的工作人员都不约而同地看向响起铃声的那部手机,那是巡察组对外公开的举报电话。

联络员迅速拿起电话按下接听键问道:“你好,这里县委第四巡察组驻民政局办公室,请问您有什么事情吗?”

“同志,唉呀,我可找到你们了,我社区那找到你们的电话号的,我是特困户鹿秀兰的侄子,我姑姑的护理费每月148元给涨到444元了,不是你们告诉我,我都不知道我姑姑的护理费是能往上涨的,这一年下来有5000多块钱儿,够姑姑吃点零药打个点滴啥儿的了,这下我家的负担减轻,太谢你们了,你们真的是给咱们老百姓办了好事、办了实事……”

2020年9月,县委第七轮巡察中,第四巡察组进驻民政局进行常规巡察,工作人员在调阅特困人员档案时发现,有一位叫鹿秀兰的特困人员,档案显示是1927年生人,并且有一级残疾证,护理费是148元/月,但是相比较发现同等条件的其他人员都是444元/月,这一现象引起工作人员的注意,便详细做好记录查阅档案结束后巡察组决定又随机抽取部分特困人员名单进行入户比对。在社区低保员的带领下,巡察组工作人员来到鹿秀兰家中,但家中无人大门紧锁,工作人员多次拨打了鹿秀兰老人的电话也无人接听,又拨打了鹿秀兰在档案中备案的侄子电话,才知老人因年事已高,已经完全失去自理能力,如今又卧病在床,需人照料,她侄子将老人接到东屏镇志祥村自已家中赡养。巡察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及时提醒老人的侄子按照政策规定,他姑姑的护理费标准是可以调整的,具体办理事宜让他到其姑姑所在社区进行咨询。

为了进一步细致了解掌握政策情况,巡察组后回到民政局找到社会保障科负责人了解特困人员护理费发放标准和调整流程,该负责人介绍,按照政策文件规定护理费分三个档次,分别是自理人员148元/月、半自理人员296元/月、失能人员444元/月。调整流程一般是特困人员自己申请或相关工作人员主动排查发现,经民政部门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后,根据标准适当调整护理费。巡察组将鹿秀兰的情况反馈给这位负责,要求尽快查实解决。同时,巡察组召开组务会,研究决定立即向民政局党组下发了立行立改通知书民政局及时协调第三方评估公司到东屏镇致祥村鹿秀兰生活自理能力重新进行评估后,由原来的自理档(148元/月)调整为完全失能档(444元/月),于2020年12月份开始按新标准发放。

巡察组通过这个案例指导民政局举一反三,结合《民政部关于加强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通知》(民发[2020]124号)和吉林省民政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民发[2020]40号)文件通知要求,对全县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进行拉网式”排查,重新评估,对符合条件的特困户护理费标准进行提档升级,经过持续努力,有近百名特困户从中受益。

民生问题无小事。镇赉县委巡察办持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一直把提高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立行立改、限期整改、集中整改,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立巡立改,于是就有了开头百姓感激的一幕。

巡察不整改,等于没巡察。此次巡察走访,民政局党组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直面问题,立行立改,立改立成,充分体现了该党组政治站位高,思想觉悟深,维护了百姓的利益,解决了民生问题,提高了百姓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