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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通榆县监察委员会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和派驻纪检监察组。

        内设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八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机关党总支。 

        此外,设有直属单位廉政教育中心。

       设有通榆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八个,分别为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处理县纪委监委日常事务;负责县纪委监委后勤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委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涉案款物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纪检监察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委机关工会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部: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负责委机关人事工作;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受理并处理有关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负责管理维护通榆县纪检监察网站;负责县纪委监委新闻发布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制度规定的落实,组织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指导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访室:负责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受理涉及党风党纪、政风政纪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处置信访举报中的突发情况;对信访举报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指导、监督全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案管监督管理室:负责线索转办、监督检查统计分析、组织协调、督促办理及系统上报;对办案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管理维护县乡两级谈话室;负责反腐败协调小组相关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一至第八纪检监察室: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乡镇(场)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对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综合、协调、指导联系乡镇(场)、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查处的案件;受理党员、监察对象对县纪委监委作出的党纪、政务处分不服的申诉、复查;承办县监委给予的政务处分解除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党总支: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党的建设;组织县纪委监委机关党支部开展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