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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构建巡察整改监督机制 推动整改落实落细

发布时间:2021-01-15 来源:《浪淘沙》杂志


白城市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问题并重,构建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协作机制,制发《白城市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流程(试行)》和《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夯实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全程指导巡察整改工作,有效推动责任落实,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条条都整改,着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明确工作责任,把握一个“实”字。根据巡察进度,定期向分管市领导抄送巡察反馈意见,方便领导掌握分管部门存在问题情况,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目前已向14位市级领导抄送42个单位的巡察反馈意见。每轮巡察反馈结束后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移交巡察发现的问题,督促其严格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加强整改过程监督。目前已向市纪委监委6个监督检查室和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移交巡察反馈意见,向市委组织部移交基层党建、选人用人等问题299个,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系统分析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生态、掌握了解新时代组织路线贯彻落实情况、综合评价领导班子建设提供了重要参考。按照问题归口管理原则,向市委宣传部移交意识形态方面问题84个,为宣传部门改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督促问题整改提供第一手资料。

把握关键环节,突出一个“严”字。每轮巡察反馈结束后,市委巡察办及时召开巡察整改部署会议,对制定整改方案、报告整改情况等重点环节及注意事项进行细致部署,向党组织强调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的严肃性。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主要负责人承担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等内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对会议进行现场指导督导,为推动被巡察党组织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奠定基础。在巡察整改中期,及时调度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整改方向不偏,整改措施务实有效。整改过程中,对重点工作和注意事项及时发出工作提醒,目前已经对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力的5个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

强调工作质量,力求一个“效”字。在被巡察党组织形成整改方案和“双报告”前,市委巡察办会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根据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联合会审,确保真实具有可操作性。会审机制实施以来,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共对32个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材料审核把关,提出意见建议960余条。(王琦 程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