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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组向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23-04-26 来源:白城日报

七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市委派出6个巡察组,采取“常规+提级+专题”的方式,对市委管理的部分党组织开展了巡察监督。4月7日至1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白城经济开发区、共青团白城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文联、市残联8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在反馈会上,各市委巡察组严肃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具体要求,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改进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传达了市委书记李洪慈在听取七届市委第一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巡察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政治站位的重要标尺,全面对照检视。二要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提升工作实效的重要途径,分类系统推进。三要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强化使命担当的重要抓手,积极创新举措。四要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健全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全面压实责任。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强化使命担当,从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明确任务要求,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整改工作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推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真正整改到位。要加强整改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依规依纪依法分类处置移交的问题线索,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牵头审核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严肃问责。组织部门要统筹督促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特别是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有关职能部门对巡察移交的工作建议,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完善制度机制。巡察办要跟踪督促重点问题整改,强化汇总分析,对突出问题及时向市委报告,推动巡察发现的问题全面改、彻底改。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全力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反馈会议,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相关科(室)负责人、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